泸州农村土地被征收,补偿按什么标准算?
泸州这些年城市扩容、产业园区落地,江阳、龙马潭、纳溪和周边区县的集体土地征收项目不少。村民接到征地通知,第一反应就是问:一亩地到底补多少?答案不是拍脑袋的,四川全省一个标准体系,泸州按川府函〔2023〕222号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数额以泸州市当年公布为准。
一、补偿按什么标准算?
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四川各市州的标准,就是川府函〔2023〕222号批复的那套,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这笔钱只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青苗、社保费用全部另算——搞清楚组成,才知道自家补偿有没有被漏算。
二、区片价多久调整一次?
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这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硬要求。签协议前一定要核对手里拿的是不是当年度有效标准,拿两三年前的老数字糊弄,可以依法提异议。
三、房子、青苗怎么补?
区片价不含住宅和青苗。农村村民住宅按先补偿安置、后搬迁的原则处理,可以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也可以给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尊重村民意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实际清点结果另行补偿。清点登记时树木、苗木、大棚一项项核清楚,白纸黑字签下来。
四、补偿没到位,能要求先搬吗?
不能。征收应当先补偿安置、后搬迁,这是法定顺序。补偿没落实就要求腾房搬迁,甚至未依法补偿就强行拆除的"违法强拆"情形,村民可以依法维权、申请赔偿。宣传示例:泸州某村村民(化名)承包地被征收,认为安置方案漏算地上苗木补偿,在公告期内书面提意见并申请听证,后经重新清点核算,相应补偿得到补正。宣传示例仅供参考,不承诺案件结果。
常见问题
泸州区片综合地价按什么文件执行?
区片综合地价多久调整一次?
村民住宅怎么补偿?
补偿没到位,能要求先搬迁吗?
对补偿标准不满意能拒绝签字吗?
免责声明: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23年3月1日施行)及川府函〔2023〕222号等官方发布文本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所引标准以当地人民政府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文中案例为脱敏宣传示例,不承诺案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