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签了投资合作协议,政府不按约履行怎么办?

先给结论:能告。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9〕17号),企业与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属于行政协议,政府不按约履行就是违约,企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程序期限:申请行政复议6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6个月内。

成都的产业园、高新区遍地开花,企业落户时签的投资合作协议写得都挺好:供地、补贴、配套、税收优惠,一条一条列得清楚。可协议签完,后面的事就没那么顺了。补贴拖着不发,承诺的配套迟迟不动工,甚至政策调整把答应好的优惠打了折扣——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企业第一反应是"对方是政府,能怎么办",其实行政协议诉讼就是干这个用的。

一、投资合作协议签了,政府不履行算什么?

算违约。按法释〔2019〕17号,政府与市场主体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协议里的供地、补贴、配套、税收优惠这些约定都受行政协议法律调整。政府不依法履行、不按约履行,企业就能告。

二、政府单方变更承诺,企业怎么办?

政策调整不是随便一句话就能推翻协议。行政机关确因公共利益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的,要依法处理、说明理由;借"政策变化"名义把白纸黑字的承诺作废,企业有权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违法、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

三、企业能主张哪些钱?

三条路:要求继续履行,把答应的补贴、配套、土地交出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补上耽误的进度;因政府违约造成损失的,要求赔偿,比如多付的租金、融资成本、设备空置损失。协议里写了违约金的,还可以主张违约金。

四、先催告还是直接起诉?

建议先发书面催告函,把协议约定的内容、未履行的事实、造成的损失写清楚,留好送达凭证。催告既是给对方一次履约机会,也是固定证据的关键一步。催告无效再复议或起诉。

五、期限和证据别丢

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应在60日内提出,提起行政诉讼一般在6个月内。宣传示例:成都某区产业园入驻企业(化名蓉城智造公司)与管委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厂房配套与扶持资金分批兑现,到期后配套未建、资金未拨,企业经书面催告后通过行政协议诉讼主张继续履行与损失赔偿。宣传示例仅供参考,不承诺案件结果。协议、会议纪要、往来函件、付款凭证一样别丢,这些都是主张权利的本钱。

常见问题

成都企业与政府签的投资合作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吗?

属于。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9〕17号),政府与市场主体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协议中的供地、补贴、税收优惠等约定受行政协议法律调整。

政府不按约履行,算什么?

属于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构成违约,企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权利。

企业能主张哪些?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因未履约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协议约定了违约金的,可以主张违约金。

先催告还是直接起诉?

建议先书面催告,把未履行的内容、造成的损失写清楚并保留送达凭证;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走程序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应在60日内提出;提起行政诉讼一般在6个月内。越早启动,证据越完整,对主张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