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房屋被征收,补偿标准怎么算?

先给结论:贵阳房屋征收补偿,最核心的一条是"不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征收农用地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确定区片综合地价,贵州省按黔自然资函〔2023〕893号执行。

贵阳这几年旧城改造、轨道交通、观山湖和双龙周边项目多,涉及房屋征收的家庭不少。很多人拿着评估单来问:这个价合不合理?怎么才算"按市场价"?今天把这笔账讲清楚。

一、房屋价值按什么标准评估?

按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标准就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注意三个时间点:评估的是公告之日的市场价,不是几年前的;类似地段、类似结构、类似用途的房子作参照;评估机构要有资质、程序要公开,被征收人有权协商确定评估机构。

二、房屋征收补偿包括哪几项?

按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七条,补偿包括三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三块之外,装修、院落、附属设施等价值有没有单独体现,也要逐项核对。

三、面积、性质有争议怎么办?

房屋面积、用途性质直接影响补偿计算。房本面积和实际面积对不上、临街房按住宅算、阁楼地下室被漏算,这些争议要趁征收决定和评估阶段提出来,别等签协议后才发现。权属不清的抓紧确权,房屋性质认定有分歧的,要求征收部门说明认定依据。

四、补偿谈不拢,能申请听证、能维权吗?

能。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要求听证;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自知道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很多人吃亏在"不吱声、不签字、也不启动程序",逾期不复议不诉讼,补偿决定就生效了。反过来讲,没依法补偿安置就强拆的,属于违法强拆,可以依法维权、申请国家赔偿。

五、签协议前核对这些,少吃亏

一是评估时点、评估方法对不对;二是补偿三块有没有漏项;三是搬迁费、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算没算;四是面积、性质、装修核对清楚。宣传示例:贵阳某片区居民(化名"老覃")房屋被纳入征收项目,评估单明显低于同地段二手房成交价,老覃申请复核评估并查阅征收补偿方案后提出异议,最终按重新评估的结果补足了差价。宣传示例仅供参考,不承诺案件结果。签了字再反悔,程序成本和证据难度都会变大,签之前就请人看一遍。

常见问题

房屋价值按什么标准评估?

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房屋征收补偿包括哪几项?

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政府还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

对评估结果不服怎么办?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补偿谈不拢能拒签吗?能申请听证吗?

可以拒签。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可要求听证;对补偿决定不服可自知道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未依法补偿就强拆属于违法强拆,可依法维权。

贵州的区片综合地价按什么执行?

贵州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黔自然资函〔2023〕893号执行,具体到贵阳各区以当地公布的最新区片标准为准;区片综合地价不含住宅、地上附着物、青苗及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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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八条及黔自然资函〔2023〕893号等官方发布文本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文中案例为脱敏宣传示例,不承诺案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