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征地补偿款村里扣着不发,村民怎么维权?
毕节农村征地这些年不少,补偿款打到了村里账上,村民却迟迟拿不到钱,或者只拿到一小部分。问村干部,回答"钱还在走流程";再问,就说"集体有集体的用途"。地没了,钱又不落实,心里没底。先搞清楚每一笔钱该归谁,才知道被扣的是哪部分。
一、征地补偿款包括哪几块,都归谁?
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费用一共几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是谁种的、谁盖的,补偿就归谁;安置补助费原则上发放给被安置人员本人;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不是可以随便花的钱,必须按法律和当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使用分配办法来用。
二、土地补偿费村里扣着不发,合法吗?
不合法。土地补偿费归集体,但"归集体"不等于"归村干部个人支配"。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要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收支情况应当公开。把补偿款长期扣在账上不分配、不公开,甚至挪用,都是要纠正的,村民有权要求说明去向。
三、村民应得的安置补助费被截留怎么办?
安置补助费原则上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不是集体的"机动钱"。宣传示例:毕节某村征地后(化名"老李")的青苗补偿和安置补助费迟迟没到手,老李先要求村里公开补偿费用收支明细,又向乡镇政府书面反映情况,随后按安置方案补发到位。宣传示例仅供参考,不承诺案件结果。村民该得的安置补助费被截留、克扣的,可以先要求公开、书面反映,解决不了的走复议诉讼。
四、怎么查村里的补偿账目?
第一步是要求村务公开:征地补偿费用的收入、支出、结余都属于应当公开的事项,公开不及时、不完整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要求督促公开。涉及行政机关掌握的征地补偿信息,也可以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账目公开这一步走扎实,后面再主张权利就有依据。
五、协商不成,多久内能维权?
对补偿费用分配、发放方面的行政行为或者行政不作为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扣款时间拖得越久,越要把每次催要、反映的凭证留好,这些是维权时的关键证据。
常见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全国人大官网 flk.npc.gov.cn 公布文本)、《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2023-03-01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整理,贵州省区片综合地价以黔自然资函〔2023〕893号及当地最新公布标准为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文中当事人为宣传示例,已化名脱敏,不承诺案件结果。同类问题可结合业务领域与西南案例进一步了解,或阅读遵义农村土地补偿标准。